提問:
我們已經通過電子口岸系統向海關發送辦理減免稅手續,并且通過了海關審核,在進口通關環節,是否還需要提交紙質的減免稅證明?
回答:
根據海關總署2017年第19號公告規定,不需要再提交紙質證明。因各地海關監管要求不同,實際建議貴司與申報地海關進一步確認。
減免稅證明
http://www.equalreaction.net/ask/111311.html
我們已經通過電子口岸系統向海關發送辦理減免稅手續,并且通過了海關審核,在進口通關環節,是否還需要提交紙質的減免稅證明?
回答:
根據海關總署2017年第19號公告規定,不需要再提交紙質證明。因各地海關監管要求不同,實際建議貴司與申報地海關進一步確認。
減免稅證明
http://www.equalreaction.net/ask/111311.html
(一) 本文由網上采集發布,不代表我們立場,敬請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二) 本網注明來源為其他媒體的稿件均為轉載稿,免費轉載出于非商業性學習目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5日內與本網聯系。聯系方式:郵件 40194562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