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月1日起,出口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呼吸機、紅外體溫計的企業向海關報關時,須提供書面或電子聲明,承諾出口產品已取得我國醫療器械產
提問:
自4月1日起,出口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呼吸機、紅外體溫計的企業向海關報關時,須提供書面或電子聲明,承諾出口產品已取得我國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書,符合進口國(地區)的質量標準要求,那我們企業怎么能知道自己的產品是否符合醫用?
回答:
您可以咨詢企業所在的藥品監督管理局判定產品是否符合醫用。
產品是否符合醫用
http://www.equalreaction.net/ask/113528.html
自4月1日起,出口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呼吸機、紅外體溫計的企業向海關報關時,須提供書面或電子聲明,承諾出口產品已取得我國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書,符合進口國(地區)的質量標準要求,那我們企業怎么能知道自己的產品是否符合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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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咨詢企業所在的藥品監督管理局判定產品是否符合醫用。
產品是否符合醫用
http://www.equalreaction.net/ask/1135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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