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
請問一下加工貿易貨物可以存放到另一家區內企業倉庫里去?
回答:
根據海關總署第219號令第十條規定,加工貿易企業應當將加工貿易貨物與非加工貿易貨物分開管理。加工貿易貨物應當存放在經海關備案的場所,實行專料專放。企業變更加工貿易貨物存放場所的,應當經海關批準。
倉庫存放地點變更
http://www.equalreaction.net/ask/113615.html
請問一下加工貿易貨物可以存放到另一家區內企業倉庫里去?
回答:
根據海關總署第219號令第十條規定,加工貿易企業應當將加工貿易貨物與非加工貿易貨物分開管理。加工貿易貨物應當存放在經海關備案的場所,實行專料專放。企業變更加工貿易貨物存放場所的,應當經海關批準。
倉庫存放地點變更
http://www.equalreaction.net/ask/113615.html
(一) 本文由網上采集發布,不代表我們立場,敬請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二) 本網注明來源為其他媒體的稿件均為轉載稿,免費轉載出于非商業性學習目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5日內與本網聯系。聯系方式:郵件 40194562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