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
大陸人員在香港購買保險,發生理賠后,理賠金額30萬港幣,往國內匯款是否會受外匯政策限制?
回答:
根據《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境內個人向境內經批準經營外匯保險業務的保險經營機構支付外匯保費,應持保險合同、保險經營機構付款通知書辦理購付匯手續。境內個人作為保險受益人所獲外匯保險項下賠償或給付的保險金,可以存入本人外匯儲蓄賬戶,也可以結匯。
理賠金額匯款
http://www.equalreaction.net/ask/113697.html
大陸人員在香港購買保險,發生理賠后,理賠金額30萬港幣,往國內匯款是否會受外匯政策限制?
回答:
根據《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境內個人向境內經批準經營外匯保險業務的保險經營機構支付外匯保費,應持保險合同、保險經營機構付款通知書辦理購付匯手續。境內個人作為保險受益人所獲外匯保險項下賠償或給付的保險金,可以存入本人外匯儲蓄賬戶,也可以結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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