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
我司7月份有一批貨物符合辦理減免稅的條件,在機場海關申報入境,已征稅放行了,現在還能不能補辦減免稅的手續?
回答:
根據海關總署令第179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減免稅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除國家政策調整等原因并經海關總署批準外,貨物征稅放行后,減免稅申請人申請補辦減免稅手續的,海關不予受理。
補辦減免稅
http://www.equalreaction.net/ask/113916.html
我司7月份有一批貨物符合辦理減免稅的條件,在機場海關申報入境,已征稅放行了,現在還能不能補辦減免稅的手續?
回答:
根據海關總署令第179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減免稅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除國家政策調整等原因并經海關總署批準外,貨物征稅放行后,減免稅申請人申請補辦減免稅手續的,海關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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