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
我司是一加工貿易經營企業,一直從事進料加工業務,最近進口的一批料件因為國外客戶的原因導致進口料件的數量多于手冊備案的數量怎么辦?
回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加工貿易貨物監管辦法》第十七條:經營企業辦理加工貿易的手冊設立,申報內容、提交單證與事實不符的,海關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處理:(一)貨物尚未進口的,海關注銷其手冊;(二)貨物已進口的,責令企業將貨物退運出境。本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情形下,經營企業可以向海關申請提供相當于應繳稅款的保證金或者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保函,并且繼續履行合同。
料件進口數量
http://www.equalreaction.net/ask/114325.html
我司是一加工貿易經營企業,一直從事進料加工業務,最近進口的一批料件因為國外客戶的原因導致進口料件的數量多于手冊備案的數量怎么辦?
回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加工貿易貨物監管辦法》第十七條:經營企業辦理加工貿易的手冊設立,申報內容、提交單證與事實不符的,海關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處理:(一)貨物尚未進口的,海關注銷其手冊;(二)貨物已進口的,責令企業將貨物退運出境。本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情形下,經營企業可以向海關申請提供相當于應繳稅款的保證金或者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保函,并且繼續履行合同。
料件進口數量
http://www.equalreaction.net/ask/114325.html
(一) 本文由網上采集發布,不代表我們立場,敬請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二) 本網注明來源為其他媒體的稿件均為轉載稿,免費轉載出于非商業性學習目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5日內與本網聯系。聯系方式:郵件 40194562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