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
國稅對于一般納稅人輔導期有何規定?
回答:
根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輔導期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納稅輔導期內,主管稅務機關未發現納稅人存在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取出口退稅、抗稅或其他需要立案查處的稅收違法行為的,從期滿的次月起不再實行納稅輔導期管理,主管稅務機關發現輔導期納稅人存在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取出口退稅、抗稅或其他需要立案查處的稅收違法行為的,從期滿的次月起按照本規定重新實行納稅輔導期管理,主管稅務機關應制作、送達《稅務事項通知書》,告知納稅人。”
納稅人輔導期
http://www.equalreaction.net/ask/115363.html
國稅對于一般納稅人輔導期有何規定?
回答:
根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輔導期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納稅輔導期內,主管稅務機關未發現納稅人存在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取出口退稅、抗稅或其他需要立案查處的稅收違法行為的,從期滿的次月起不再實行納稅輔導期管理,主管稅務機關發現輔導期納稅人存在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取出口退稅、抗稅或其他需要立案查處的稅收違法行為的,從期滿的次月起按照本規定重新實行納稅輔導期管理,主管稅務機關應制作、送達《稅務事項通知書》,告知納稅人。”
納稅人輔導期
http://www.equalreaction.net/ask/115363.html
(一) 本文由網上采集發布,不代表我們立場,敬請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二) 本網注明來源為其他媒體的稿件均為轉載稿,免費轉載出于非商業性學習目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5日內與本網聯系。聯系方式:郵件 40194562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