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
我公司什么情況下可以向海關向海關申請憑稅款擔保先予辦理貨物放行手續?
回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減免稅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79號)第十九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減免稅申請人可以向海關申請憑稅款擔保先予辦理貨物放行手續: (1)主管海關按照規定已經受理減免稅備案或者審核申請,尚未辦理完畢的; (2)有關進出口稅收優惠政策已經國務院批準,具體實施措施尚未明確,海關總署已確認減免稅申請人屬于享受該政策范圍的; (3)其他經海關總署核準的情況。 以上內容供參考,具體如何辦理相關手續以及需要提交的相關材料,請向企業所在地海關咨詢。
申請憑稅款擔保
http://www.equalreaction.net/ask/115818.html
我公司什么情況下可以向海關向海關申請憑稅款擔保先予辦理貨物放行手續?
回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減免稅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79號)第十九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減免稅申請人可以向海關申請憑稅款擔保先予辦理貨物放行手續: (1)主管海關按照規定已經受理減免稅備案或者審核申請,尚未辦理完畢的; (2)有關進出口稅收優惠政策已經國務院批準,具體實施措施尚未明確,海關總署已確認減免稅申請人屬于享受該政策范圍的; (3)其他經海關總署核準的情況。 以上內容供參考,具體如何辦理相關手續以及需要提交的相關材料,請向企業所在地海關咨詢。
申請憑稅款擔保
http://www.equalreaction.net/ask/115818.html
(一) 本文由網上采集發布,不代表我們立場,敬請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二) 本網注明來源為其他媒體的稿件均為轉載稿,免費轉載出于非商業性學習目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5日內與本網聯系。聯系方式:郵件 40194562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