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
開展鐵路進出境快速通關業務需要提前申報哪些數據?
回答:
進出境鐵路列車負責人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運輸工具艙單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72號公布,根據海關總署令第235號、第240號修改)、《海關總署關于調整進出境鐵路列車及其所載貨物、物品艙單電子數據申報傳輸有關事項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68號)以及海關總署公告2021年第5號(關于實施鐵路進出境快速通關業務模式的公告)規定,向海關傳輸原始艙單、預配艙單、進出境快速通關信息、進出境快速通關載運信息、進出境快速通關指運(啟運)到貨信息等鐵路艙單電子數據。
鐵路進出境快速通關業務
http://www.equalreaction.net/ask/116708.html
開展鐵路進出境快速通關業務需要提前申報哪些數據?
回答:
進出境鐵路列車負責人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運輸工具艙單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72號公布,根據海關總署令第235號、第240號修改)、《海關總署關于調整進出境鐵路列車及其所載貨物、物品艙單電子數據申報傳輸有關事項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68號)以及海關總署公告2021年第5號(關于實施鐵路進出境快速通關業務模式的公告)規定,向海關傳輸原始艙單、預配艙單、進出境快速通關信息、進出境快速通關載運信息、進出境快速通關指運(啟運)到貨信息等鐵路艙單電子數據。
鐵路進出境快速通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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