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原質檢總局公告只限定了不能進口日本十縣生產的食品,那如果原料、和成品有途徑這十縣(鼓樓制成品到了東京上飛機來的),是否可以?是否有公告可以參閱?謝謝。
來源:鼓樓公司注冊 發布日期:2021-04-08
老師您好,原質檢總局公告只限定了不能進口日本十縣生產的食品,那如果原料、和成品有途徑這十縣(比如制成品到了東京上飛機來的),是否可以?是否有公告可以參閱?謝謝。
問題:老師您好,原質檢總局公告只限定了不能進口日本十縣生產的食品,那如果原料、和成品有途徑這十縣(比如制成品到了東京上飛機來的),是否可以?是否有公告可以參閱?謝謝。
回復:您好!根據質檢總局2011年第44號公告,禁止從日本福島縣、群馬縣、栃木縣、茨城縣、宮城縣、山形縣、新瀉縣、長野縣、山梨縣、琦玉縣、東京都、千葉縣等12個都縣進口食品、食用農產品及飼料。進口日本其他地區生產的食品、食用農產品及飼料,報檢時應提供日本政府出具的放射性物質檢測合格的證明、原產地證明。各地檢驗檢疫機構要對進口的食品、食用農產品及飼料進行放射性物質檢測,合格后方可進口;不合格的,要按規定予以公布。具體詳細規定請咨詢質檢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