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食品經營許可證變更需要什么流程和資料?
來源:建鄴公司注冊 發布日期:2021-04-08
根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 食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許可事項發生變化的,食品經營者應當在變化后10個工作日內向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經營許可。
經營場所發生變化的,應當重新申請食品經營許可。外設倉庫地址發生變化的,食品經營者應當在變化后10個工作日內向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哪些情況需要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變更」
1、《食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事項發生變化,
2、涉及經營者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社會信用代碼、住所等主體資格變更的,
3、食品經營場所改、擴建等發生變化的。
「食品經營許可證變更」需要的材料
以前的《食品經營許可證》正、副本
營業執照復印件
法人的身份證明
場地平面圖
場地的使用證明
健康證
場地平面圖
「食品經營許可證變更」流程
1.申請:
申請人向食品經營許可的服務窗口提出許可申請,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
窗口受理人員接收材料,于5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決定。如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可當場受理并發放《申請受理決定書》,受理后,將申請信息發至審查環節;材料不齊、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齊、更正的全部內容;不屬于本機關許可事項的生成《申請不予受理決定書》。
3.審核:收到許可申請信息和申請材料后,許可審查崗位人員對申報資料審查,并對經營場所開展現場核查。重點對材料和經營場所的符合性、合理性和申請事項的對應性進行審查。提出審核意見,并將有關信息和材料報送審核環節。該環節7天內完成。
4.審批:作出審批結論,審批合格的,作出同意核發《食品經營許可證》的結論;審批不通過的,作出不予許可的結論。該環節3個工作日內完成。
5.辦結:
根據審批意見或結論,生成相應的文書:經審批合格的,生成《食品經營許可證》;審批不通過的,生成《不予食品經營許可決定書》。
6.結果公示
許可機關自作出審批決定之日起同步在網上公示許可信息。
7.結果送達:
申報人按約定的方式通過服務窗口領取辦理結果文書。或者根據需要選擇物流方式(快遞)由受理申請的許可機關快遞送達。或者直接打印電子證書。
只涉及經營者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社會信用代碼等主體資格變更的,一般不需要重新核查場地;食品經營場所改、擴建等發生變化的,是需要重新核查場地的。
上面就是小編為您總結的食品經營許可證變更流程攻略,希望能給您帶來幫助,如果還有更多的財稅問題歡迎關注我們博文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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