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
當事人可以提供哪些財產作為擔保交給海關?
回答:
根據《海關法》的有關規定,當事人可以下列財產或權利向海關提供擔保:(1)人民幣及可自由兌換貨幣。(2)匯票、本票、支票、債券、存單。(3)銀行或者非銀行金融機構的保函。除上述所列各項外,當事人或運輸工具負責人的其他財產和權利只要經海關依法認可,也可以作為其對無法或不便扣留的貨物、物品和運輸工具的擔保財產。
擔保問題
http://www.equalreaction.net/ask/116268.html
當事人可以提供哪些財產作為擔保交給海關?
回答:
根據《海關法》的有關規定,當事人可以下列財產或權利向海關提供擔保:(1)人民幣及可自由兌換貨幣。(2)匯票、本票、支票、債券、存單。(3)銀行或者非銀行金融機構的保函。除上述所列各項外,當事人或運輸工具負責人的其他財產和權利只要經海關依法認可,也可以作為其對無法或不便扣留的貨物、物品和運輸工具的擔保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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