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
票根上打印的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可否做為增值稅扣稅憑證?
回答:
您好!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征稅發票,可以作為增值稅的扣稅憑證,應自開票之日起360日內登錄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進行確認,并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政策按照國務院財稅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如有其他疑問,歡迎繼續在江蘇電子口岸政務咨詢平臺上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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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qualreaction.net/ask/1169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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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征稅發票,可以作為增值稅的扣稅憑證,應自開票之日起360日內登錄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進行確認,并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政策按照國務院財稅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如有其他疑問,歡迎繼續在江蘇電子口岸政務咨詢平臺上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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